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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选举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及推选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16/9/5 访问:

市学会、基金会,区科协、基层组织: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的规定,经市科协八届十次常委会研究,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九大)拟于2017年2月召开。北京市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是首都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盛会,是科协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创新的一次大会,对于团结带领首都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作用,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科学发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现就北京市科协九大代表选举和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北京市科协九大代表选举工作
      北京市科协九大代表分别由市学会、基金会,区科协、基层组织,北京市科协机关以及市有关委办局等单位按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选举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选举产生。
      市学会、基金会的代表要通过会员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
      区科协、基层组织的代表要通过科协委员会选举产生。
      其他方面的代表由市科协与有关单位、团体协商选举产生。
      代表只能通过一个渠道选举产生。
      二、认真做好北京市科协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
      北京市科协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分别由市学会、基金会,区科协、基层组织,北京市科协机关按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及推选办法》(见附件2)的规定推选产生。
      市学会和基金会的委员候选人要根据分配的名额和委员候选人条件进行酝酿和协商,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民主推选产生。
      区科协、基层组织的委员候选人要根据分配的名额和委员候选人条件,通过科协委员会推选产生。
      其他方面的委员候选人由市科协与有关部门、单位、团体民主协商推选产生。
      委员候选人应从代表中产生。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召开北京市科协九大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选举北京市科协九大代表和推选北京市科协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严格坚持条件,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科协九大代表、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切实履行民主程序,认真做好选举市科协九大代表和推选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作。
     (二)代表、委员候选人的专业、职业、年龄、性别、党派等结构要合理。选举工作中,要有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特别要注意推选工作在生产、科研、教学一线,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代表、委员候选人。
     (三)确保市科协九大代表出席大会。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工作,确保代表届时能出席市科协九大。
      四、注意事项
     (一)代表或委员候选人访问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www.bast.net.cn,点击“北京市科协九大代表委员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另行下发),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上报。终审通过后,打印登记表。
     (二)代表彩色打印《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一份由选举单位留存,两份上报。如无法彩色打印,请在“照片处”粘贴近期免冠2吋彩色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与上传到信息系统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三)委员候选人彩色打印《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4),各一式三份,一份由推选单位留存,两份上报。如无法彩色打印,请在“照片处”粘贴近期免冠2吋彩色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与上传到信息系统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四)请各单位将选举北京市科协九大代表和推选北京市科协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包括选举过程、推选程序、选举及推选结果等内容)的工作报告、审核盖章后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送北京市科协相关部门(市学会、基金会报送到学会部,区科协、基层组织报送到科普部,其他单位报送到人事部)。
     (五)代表选出后,原则上不再更换。
     (六)请各单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和电子信箱,于2016年8月29日前报北京市科协相关部门。
     (七)有关北京市科协九大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及组团事项另行通知。
      五、工作联系人
      1.学会、基金会:李 斌;电话:84654997-12,13810953952
       铁春雷;电话:84654997-11,13426231034
      2.区科协、基层组织:张永锋;电话:84634995,13466695805
      (区科协):马 力;电话:84630166,18611971216
       (基层组织):杨晓伟;电话:84644867,15101131858
       段 辉;电话:84644996,13810434106
       沙 莎;电话:84634995,13810996981
       胡亚楠;电话:84634995,13693255321
       3.委办局及其他:孙 鹏;电话:84634972,13331093108
       4.技术支持:王同心;电话:84649879,13683107862
       王 琳;电话:84650077-8304,15011127019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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